下列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的是-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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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的是

A、优化项目设计方案

B、分析和论证项目进度目标

C、编制资金需求计划

D、选择项目承发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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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涉及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的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等。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所指的索赔是指()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A、监理工程师

B、业主

C、建设方

D、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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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同中所指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所提出的索赔要求,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通常称为反索赔。

按照原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分为

A、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B、公共服务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

C、市场主体信息和市场客体信息

D、公众投诉信息和公众评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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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考点为新增知识点。按照2007年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

某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建设单位应于2006年6月1日前付清施工单位工程款。建设单位未履行判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得迟于( )。

A、2006年9月1日

B、2008年6月1日

C、2007年3月1日

D、200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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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合同法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A、先履行义务方

B、后履行义务方

C、合同当事人双方

D、合同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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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即先履行义务方,所以选A。

某施工单位拖欠王某工资,经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将施工单位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王某的儿子有病住院急需用钱,则关于本案中先予执行的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B、王某可请求一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C、因尚未审理完毕,当事人不能申请先予执行

D、若王某败诉,不须赔偿由此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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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考点在新大纲中已删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指()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A、业主

B、承包商

C、工程师

D、业主和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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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业主和承包商都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下列(),当事人一方无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D、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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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同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所以D项是无效合同,不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不同的证据采用不同的保全方法,下列行为不是证据保全方法的是()。

A、没收

B、扣押

C、查封

D、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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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证据保全的目的是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固定和保护。概念清楚就知道A错。

某施工单位诉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建设单位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可以( )。

A、撤销案件

B、中止审理

C、终结审理

D、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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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