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的问题,-2021年度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培训会计考试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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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的问题,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

B、甲、乙两工厂的地役权合同须为书面合同

C、通行地役权自地役权登记时设立

D、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一次催告甲工厂仍未支付费用。乙工厂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该通行地役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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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甲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立地役权需要订立书面的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约定的付款期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而非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乙工厂才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所以选项D错误。【点评】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中特殊的一种类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用益物权的特征),但是地役权具有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三人采用募集设立,在三人实缴出资后,剩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募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1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

B、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C、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

D、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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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点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注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募集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由发起人

下列关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构成说法错误的是()。

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B、任何单位均可以成立本罪

C、犯本罪的要求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

D、对本罪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之前,应先追缴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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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主体。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点评】在涉税犯罪中,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起刑点比较特殊,考生需要特殊记忆。另外在考试中,本罪和逃税罪容易混淆。逃税罪的行为方式是通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方式进行逃税,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行为方式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达到不缴纳税款的目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B、在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要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C、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

D、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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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的相关规定。共同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有关系。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的要求,并不是按份共有的要求。所以选项A错误。在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要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根据规定,分割共有财产时,对可分物,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不可分物,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所以选项B错误。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这是共同共有的效力,并

高某因涉嫌抢夺罪被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有()。

A、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B、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法院院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C、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D、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E、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应当中止审判,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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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所以选项A正确。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所以选项B错误。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所以选项C正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

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关于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属于自物权

B、一物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C、物权具有完全的支配力,在合法范围内,物权人能够依自己的意思自由支配标的物

D、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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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特征、分类及效力。自物权的类型只有一种,即所有权。所以选项A错误。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在同一特定物之上不能同时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抵触的物权。所以选项B错误。物权有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之分,完全物权有完全的支配力,不完全物权具有不完全的支配力,物权人只能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之物享有一定的支配权。所有权属于完全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不完全物权。所以选项C错误。【

张某与赵某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下列诉讼行为是行使辩论权的表现的是()。

A、张某聘请律师王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

B、赵某申请证人李某出庭作证

C、张某与赵某在法庭上就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展开激烈的争论

D、张某申请陪审员吴某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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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题中,选项A属于委托代理权的行使;选项B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的行使;选项D属于回避权的行使。【点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基本知识点。遇到这样的题目,重点是在选项中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A、秦某犯某罪,但经特赦令被免除刑罚

B、安某犯侵占罪,但被害人万某没有提起告诉

C、冯某10年前犯某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

D、张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在立案期间遭遇车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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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选项C尚未超过追诉时效,不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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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可知,应为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选项A错误。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

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是()。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股东知情权被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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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