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事业单位考试相关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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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某市副市长贪污受贿案

B、某法官徇私枉法案

C、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D、王某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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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A选项是贪污犯罪,B选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D选项是刑讯逼供犯罪。C选项是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是指故意违反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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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故本题答案选D。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组织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权限划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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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因此A项错误。

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某市副市长贪污受贿案

B、某法官徇私枉法案

C、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D、王某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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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因此本题只有C项不属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本题选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务院可以通过决定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B、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省级发改委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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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

某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某饭馆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

A、处罚

B、监督

C、强制执行

D、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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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 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因此,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本题选择A 选项。

“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话表明

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已生效

C、法律的作用是局限的

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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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出自《孟子》,译文: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意谓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表明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秦朝设置了御史府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B、监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官员侵害百姓

C、监察体系相对独立,确保监察权独立运作

D、监察权来源于皇权,代表君主个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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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是秦代开始形成的,秦在中央设立了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府,其长官是御史大夫。这种监察制度以皇权为中心,确定了监察与行政(包括中央、地方、甚至是基层)的相对独立与分离,中央、地方的监察机构与政府机构的相对分离,监察官员与政府官僚的分离,从而确保了监察权力的独立运作。A、C、D三项说法正确。

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元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房屋应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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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屋应认定为乙父母对乙的个人赠与,为乙的个人财产,A、B两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该房屋所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双方协商之后共同决策的结果,因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说法正确。

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只是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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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题中,该报在新闻报道中披露甲为私生子的行为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因此,本题选择B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