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自:华医网题库(www.gongxuke.net)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答案解析:AC项考查违约行为的形态,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了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同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B项考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交付900件已履行合同的大部分义务,乙不可以拒绝支付任何货款,并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之内支付相应货款。因此,B项错误。D项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____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
A、六千多万
B、七千多万
C、八千多万
D、九千多万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犯罪未遂的判断。A选项,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胡某识破了骗局,即非因诈骗行为而陷入错误意识,进而处分财产,故甲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至于得到的3000元不是因为诈骗行为而是基于甲的怜悯之心所得,因此不影响未遂的定性,A项正确。B选项,乙在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行为,即能达目的而不欲,成立犯罪中止,
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该购物中心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李某得到合格产品,因而拒绝退货
B、该购物中心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而拒绝退货
C、该购物中心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无条件负责退货
D、该购物中心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一方式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答案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之规定可知,李某所购音响设备被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可以要求购物中心退货,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_____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A、新时期
B、新阶段
C、新征程
D、新时代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____,为中华民族____。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A、谋幸福,谋未来
B、谋生活,谋复兴
C、谋幸福,谋复兴
D、谋生活,谋未来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过去五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____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
A、六十
B、七十
C、八十
D、九十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题库帮手微-信:《xzs9519》
五年来,我们统筹推进“____”总体布局、协调推进“____”战略布局,“十二五”规划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
A、五位一体四个全面
B、四位一体五个全面
C、五个全面四位一体
D、四个全面五位一体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十九大的主题是:不忘初心,____,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A、继续前进
B、牢记使命
C、方得始终
D、砥砺前行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小帮手WenXin[xzs9529]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A、B选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2月1日,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尽管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自法律文书发生效力时归李某所有。A项错误,B项正确。(C)D选项,《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