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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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应当清偿支付的是()。

A、所欠税款

B、所欠银行借款

C、所欠职工工资

D、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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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规定进行分配。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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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某进出口公司2017年11月从澳大利亚进口2艘游艇,关税完税价折合人民币合计1100万元,关税税率假设为30%,游艇消费税税率为10%,该进出口公司应纳消费税()万元。

A、122.22

B、158.89

C、143

D、1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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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1100×(1+30%)÷(1-10%)×10%=158.89(万元)

蓝海战略是指()。

A、立足当前行业,战胜竞争对手

B、创新产品和服务,开辟新市场

C、将企业发展重点放在远洋运输业

D、走出国门,加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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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蓝海战略是指不局限于现有产业边界,而是极力打破这样的边界,通过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开辟并占领新的市场空间的战略。 

根据规定,下列有关赠与合同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赠与人不得以此为由撤销赠与

B、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忘恩行为时,即使赠与具有救灾性质,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C、赠与人的撤销权,须从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

D、赠与人因受赠人的侵害行为而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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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 A:属于“忘恩行为”,赠与人有权行使法定撤销权;

选项 C:起算点错误,应 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选项 D:期间错误,应为“6个月”。

A公司今年的每股收益是1元,分配股利0.4元/股,该公司的净利润和股利的增长率都是5%,贝塔值为1.2。政府长期债券利率为3.2%,股票市场的风险补偿率为4%。则该公司的本期市盈率为()。

A、13.33

B、5.25

C、5

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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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股利支付率=0.4/1×100%=40%;

股权资本成本=3.2%+1.2×4%=8%;
本期市盈率=股利支付率×(1+增长率)/(股权资本成本-增长率)=40%×(1+5%)/(8%-5%)=14。

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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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长张三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公司董事义务有关规定的是()。

A、经股东大会同意与甲公司订立原料供应合同

B、向其好友李四透露甲公司的重要客户信息

C、接受甲公司原料供应商乙公司支付的2万元佣金据为己有

D、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甲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陈某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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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 A:在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同意;

选项 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透露公司秘密;
选项 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选项 D: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物可分为原物和孳息物,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物的是()。

A、绵羊身上的羊毛

B、奶牛体内的牛奶

C、苹果树上掉下的苹果

D、电灯发出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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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A、B选项中的羊毛和牛奶未与原物脱离;C选项属于天然孳息;D选项的灯光并非电灯产生的收益。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5名,监事会成员共6名。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是()。

A、董事长张某提议召开

B、4名监事提议召开

C、代表10%表决权的股东钱某某提议召开

D、总经理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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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5名董事)或者监事会(4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