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我国法的形式中,效力最高的是()。-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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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我国法的形式中,效力最高的是()。

A、行政法规

B、法律

C、地方性法规

D、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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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上述四项的效力由高到低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某工程的总承包人将该工程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且经过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则()。

A、安装工程由乙公司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其余工程由甲公司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对建设单位各承担50%的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整个过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和乙公司就安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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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公司完成的活动,是()。

A、劳务作业分包

B、专业工程分包

C、劳务工程分包

D、专业作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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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①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②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资质不同的单位组成的承包联合体,应当()。

A、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该工程

B、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该工程

C、按照联合体内部协商的资质等级承揽该工程

D、按照发包单位确定的单位资质等级承揽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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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甲公司中标成为一栋高档住宅小区的总承包人,之后,甲将水电气暖通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公司。在本工程建设中,分包单位乙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负责。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总承包单位

D、政府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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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认可。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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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关于法的形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广义上的法律,泛指《宪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

C、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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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法律包括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广义上的法律,泛指《立法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宪法》;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裁决。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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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③部门规章

某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乡长主持的做法是

A、正确的,乡长作为一乡之长应该主持选举

B、不正确的,应该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

C、不正确的,应该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D、不正确的,应该由各村的村民委员会联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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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