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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卡提取现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B、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C、借记卡在人工柜台取款的交易上限为每卡每日累计5000元
D、借记卡在自动柜员机取款的交易上限为每卡每日累计20000元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BD
答案解析:持卡人用银行卡提取现金的,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5月l1日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规定,将借记卡在自动柜员机取款的交易上限由原来的每卡每日累计5000元提高至2万元。
下列行为中,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的有()。
A、某药品生产企业因拥有一项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品专利,占据了相关市场95%的份额
B、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之间达成联盟协议,共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按统一的优惠价格向联盟内的企业供应药品,联盟内的企业按统一的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C、某市政府在与某国有医药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承诺,该国有医药企业在本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机会
D、某省政府招标办公室发布文件称:凡不在本省纳税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省的招投标活动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C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选项B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选项CD属于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下列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有()。
A、购买彩票
B、婚姻登记
C、收养子女
D、出庭应诉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继续教育帮手薇Xin:《xzs9519》
答案解析: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行为具有人身性质,不能够代理。
2014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关于该协议中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C、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
D、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戊公司要想承担甲公司此前发生的所有债务,必须经过甲公司债权人的同意,而不是仅仅通知债权人就可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戊公司虽然低价将其对甲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了己公司,但是根据题干给出的表述内容不能推出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结论。选项C错误。戊公司与己公司之间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虽然对债权人没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设定生效时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转移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
C、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设定生效时间。(1)选项AB:房屋买卖的所有权、房屋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选项CD: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既可以作为全面预算的起点,又可以作为其他业务预算的基础的是:
A、生产预算
B、销售预算
C、材料采购预算
D、现金预算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
答案解析:预算编制应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并且销售预算也是其他业务预算的基础。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程序和和解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B、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只有在经管理人请求的时候,才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C、对于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均需由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或批准后才能实施
D、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后,即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对于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均需由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或批准后才能实施,因此选项
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张三、李四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张三主办、李四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向张三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向李四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B
答案解析: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客户可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只不过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张三、李四追偿,选项A正确;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
甲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因为债务纠纷,将自己在该企业中的股权转让给乙,但是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后甲找到不知情的丙,以合理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丙,丙及时办理了变更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将股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是有效的
B、乙有权向丙要求赔偿
C、乙无权向甲要求赔偿
D、丙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所有权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由甲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会秘书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BD,小帮手weixin:《xzs9529》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不构成一致行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