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本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实填写《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表》《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公示表》,并提供有关材料(进、出站批准文件或博士后证书,工作总结,获奖、科研、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在站博士后提供导师实名举荐意见、出站博士后提供同行举荐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推荐单位审验后返还,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鲜章上报)。

    人事关系在博士后站的在站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博士后站申报;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所在博士后站同意后,向用人单位申报;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向用人单位申报。

    (二)单位考核推荐。导师或同行举荐应就申报人员的知识、能力、业绩、水平作出客观的评价,填写举荐意见;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应认真考核,择优推荐(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交内部评委会评议推荐),并就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同时要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对拟推荐人员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和《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公示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重点核实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1. 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4日。

    2. 地址:中国重庆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13号门,裙楼10楼)。

    3.市职改办联系人:晏双、郭乐,联系电话:88152487、86868558(日常咨询)。

    市专家服务中心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86868567(日常咨询)。

    中国重庆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联系电话:67143886(材料受审期间7月20日至24日咨询)。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实行自主评审的,不受上述申报程序、时间限制,按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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